发现配偶隐瞒重大疾病应怎么办?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当一方在结婚登记前已经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并且婚后尚未治愈,或者婚前未如实告知对方其患有重大疾病的,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这里的关键点在于“重大疾病”的界定以及是否在婚前进行了充分的信息披露此类案件的具体处理还需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包括但不限于疾病的性质、严重程度及其对婚姻生活的影响等。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骗后婚姻登记可否撤?
如果一方在婚姻登记过程中,因另一方的欺骗行为(如隐瞒重大疾病、虚构个人身份信息等)而做出了违背真实意愿的行为,那么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受骗方有权请求撤销该婚姻。但是,这里的“欺骗”必须达到足以影响当事人结婚决定的程度,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行为以及该行为对当事人结婚决定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虽然上述条款直接针对的是因胁迫结婚的情况,但根据司法实践及相关解释,在因欺诈导致结婚的情况下,也可以参照此条文精神处理,即受害者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受到欺诈后一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婚姻。不过,具体适用时还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及当地司法机关的具体指导意见。
面对配偶隐瞒重大疾病的情况时,建议先与对方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必要时可寻求专业医生的意见以确认病情的真实性和严重性。同时,在决定是否继续维持婚姻关系之前,请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指导和支持。